
杜麗梅代表:
您提出的《關于濱河小區物業誰監管問題的建議》已收悉,現答復如下:
按照市政府、市住建局相關文件要求和區委、區政府工作安排,我區以物業管理服務提升為契機,全面開展了物業管理工作。通過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提升活動,各街道辦事處要把推進住宅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建設,納入轄區社會治理和基層民主管理的總體安排,有計劃、有步驟的組織實施。對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,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牽頭,按照“成熟一個成立一個”的原則,積極主動推進業主大會、業主委員會組建工作,指導和協助業主大會成立、業主委員會選舉,確保組建工作符合法定程序,并充分發揮業主大會決定停車位使用、共有收益分配等關系業主共同重大利益的作用,與物業服務企業互相監督、互相制約。
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關心,并懇請您一如既往地關心、支持和幫助我們的工作,對我區工作多提寶貴意見。
盤錦市雙臺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0年8月28日